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自治区党委、市委和临河区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和工作部署,进一步加强换届风气监督,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,保证临河区换届工作依规依纪依法顺利进行,现将中共中央纪委机关、中共中央组织部、国家监察委员会《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》明确的“十严禁”纪律规定和临河区换届纪律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。

一是严禁结党营私、搞小圈子。

二是严禁搞投机钻营、结交政治骗子。

三是严禁拉票贿选。

四是严禁跑官要官、买官卖官。

五是严禁违规干预、说情打招呼。

六是严禁个人说了算。

七是严禁“带病提名”“带病提拔”。

八是严禁违规用人。

九是严禁弄虚作假、跑风漏气。

十是严禁干扰换届。

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,请及时向组织举报反映,我们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、快速核查、依规处置。对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,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,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。

临河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:0478-12388;

临河区组织部门举报电话:0478-12380-1;

 

中共临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

中共临河区委员会组织部

临河区监察委员会

2026年5月11